别问密码了泄泄

不帅不用花钱

半夜十二点,王俊凯拉我去三里屯看那部他心心念念很久的电影。


“千玺,我在里面特别帅。有多帅你都想象不到我告诉你!”他是这么跟我夸赞自己的。那神情完全是一个坠入爱河的粉丝,对偶吧不吝任何赞美之词,好像偶吧就是诗经楚辞里那些仙气飘飘的句子堆出来的个绝世美人,面如冠玉,唇若涂抹,但凡是好词,全都用来吹,抬手就能飞;但是由于他卖瓜的时候用力过猛,效果只能宛如一个智障。


“哦,这样啊。”我耸耸肩膀。


电影院里坐着的小一半是他的迷妹,另一半是他迷妹的男朋友,星星点点分布着的还有他的迷弟和他迷妹们的女朋友。王俊凯自己的形容是,他的颜超越了性取向,如小行星一样直击这个星球上还在喘气儿的每个活物。说来你可能不信,这位大哥的语文水平在自恋的时候能达到峰值。


在银屏光芒的闪耀里,我用余光看到王俊凯一次又一次地瞟我,尤其是当他那张脸被特写放大到糊我一脸的时候。每到那个时候,我冷静地一边看着屏幕一边吸着可乐,杯中冰块嘶嘶的融化声消弭在迷妹们的尖叫声里。


离电影结束还有二十分钟的时候,按照常规我们应该拉起口罩撤退了。但是王俊凯拉住我的手,趴在我耳边碎碎念:“再等等,这个结尾的时候我有场戏巨帅无比。你不看会后悔的。”


“回去我看动图。”我对他点点头,“走吧,待会儿被人认出来就不好了。”


王俊凯可怜兮兮地看着我,跟我家楼底下的那只猫一样,什么都不会,就会卖萌,凭空混个酒足饭饱,冬天还有温暖的楼道睡,跟那些打打杀杀枪林弹雨街头猫帮里求生存的利爪野猫都不一样。


我们留下来看了那场王俊凯执意要看的戏。果然被粉丝拍了。然而,也并没有多帅。再好看的脸看多了,也就不过尔尔吧。






我们低着头快步走在三里屯深夜的马路上,夜雾凉飕飕的。我是帝都好小孩,我为祖国吸雾霾。


粉丝在旁边惊呼并拍照,我几乎可以想象红往圈要炸出的烟花。该死的王俊凯今天还顺手穿了上次我落在他家的外套,这可真是有理说不清了。他这个黏人的饥渴症,天天往我旁边凑,夏天一到捂出汗来真是很烦。自己想要抱抱干嘛非得麻烦别人呢,买一只轻松熊随便搂随便抱不好吗?


“千玺。”他趁粉丝被甩远了之后勾了勾我的小手指,“电影怎么样?”


“挺好的,你演技还有提升的空间。”我张望了一下粉丝,然后把他的手往外推了推。


“我扮相怎么样?”王俊凯是个很固执的人,听不到想听的那句好话就一直缠着不撒手。


我举手投降:“好好好,很帅,特别帅,帅到像魔法的城堡,有梦幻的味道,四溢的魅力全宇宙都蔓延到。”


在霓虹灯底下我注视着他的脸,他还是像我第一次见到他那么好看。都说美人是在美而不自知的时候最美。王俊凯虽然相貌得体,但有时很作,反而减分。多少次我腹诽他智障,最终还是为了那双漂亮的眼睛忍住了想要嘲讽的嘴。


就好像楼底下那只猫,我很嫌弃它懒只会晒太阳,但是喂它最勤的还是我。人,终究是颜的奴隶;我,亦不能免俗。






好看归好看,有时王俊凯真是太不会说话了。


今天去他家玩,正赶上他做作业,我就躺在旁边沙发上玩手机,不小心把一条微信语音点开了外放。是一个舞社认识的姑娘,比我大两岁,舞跳得特别棒,人也酷酷的,跟她聊天很有意思。


我刚按住按键要说话,就听王俊凯踩着拖鞋蹬蹬蹬跺着地板走了过来。


“谁啊?”他恹恹地问。


“一个朋友。”我抬眼看了他一眼,然后低头改成打字模式。


“女的?”他还不走。


“不然呢?”我继续打字。


“女的,朋友。女朋友?”王俊凯的八卦魂不知为何突然崛起。


我放下手机,想了想道:“……现在还不是。”


王俊凯露出一副莫测的表情,眉毛皱巴巴像卷成一团的旧衣服,嘴巴抿紧了,腮帮子莫名地往外鼓仿佛又回到了仓鼠期的童年。我跟他说过好几回他这个表情最丑,属于错误用脸。他倒是听进去了,但是一旦遇到突发事件,表情就会管理不到位,脸又成这个德性。


“照片给我看看。”他一屁股坐在我旁边。


我在脑子里转了转,想来想去觉得也没什么,就把那姑娘的照片给他看了。


真是错误的行为。


王俊凯伸着脖子刚瞟了一眼就说丑。嘴皮子一下利索起来,唾沫恨不能喷我一脸,反正中心思想就是这女的妆浓显老不好看。


我起先没说什么,任他吐槽。但是说着说着我就想起来很久很久之前刷微博时看到的话了。丑?


“怎么了?人家跳舞好,还有马甲线。”不知怎么了,一般我是不稀得跟王俊凯打嘴炮的。


王俊凯横起来就像螃蟹,倔起来就像头驴。我们吵了一架,以我扔下一句“你他妈管得着吗”并直接甩手出门告终。






出门之后,阳光明媚,天气比我二十分钟前刚到王俊凯家楼下时还要好。不远的地方还有几个女的在徘徊,手里有相机。我沿着砖格往前走,觉得心像打了氢气一样一个劲儿往上飘。


王俊凯一直都这样,我早不想理他了。这样很好,谁愿意天天陪你玩儿啊,鬼要求还那么多,说话还不招人待见。要不是看他一点点面子,我绝对指着他那堆破滤镜毫不犹豫地嘲笑他非主流扛把子。这样很好。


我心情大好地顺着马路暴走了半小时,然后发现手机落在王俊凯沙发上了。


这就很尴尬了。但是离开手机的网瘾少年我也许真的活不到明天。


我转身没走几十米,就看见王俊凯穿着一件松松垮垮的外套正向我走来。见我停下,他也停住了脚步。阳光照得我几乎睁不开眼,他身上衣服更是另一个没品位的小太阳。我很早就想吐槽那件外套了,颜色太艳,橙得扎眼睛。太阳照在那布料上面完全化作一面拙劣的打光板,映照得王俊凯下巴都泛光。


他就喜欢这些亮闪闪的,抓视线的,一眼美的。这种人按理讲我们混时尚圈的看都不会多看一眼。


“脱。”我对他说。


“啊?”他没想到我会先开口。


“我要把你这件衣服扔掉。太丑。”


“怎么会?”他眼神里充满了怀疑,不是宛如而是就是一个智障,嚣张得我想揍他。“我那么帅!”


“扔了以后你就是我男朋友。”我毫不客气地用挑衅的眼神盯紧他。


“嚯,早说啊。”他把外套随手扔进街边的垃圾箱。


小兔崽子,你还真以为你千哥哥治不了你了?总用那种求包养的眼睛看我,真以为我是智障吗?






彪呼呼的,老子早就想揍你了。


真的,要不是看你可爱,早就揍你了。


王俊凯还是死性不改,抱着我还不够,一定要问:“千玺,谁最帅?”


我翻了一个白眼:“不是你吗?”


他柔软的头发扎得我脖子直痒痒。他说:“不是,你最帅。”


他在我耳边说:“要不我为什么那么喜欢你啊。”

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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